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11日选举葛迪为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7年1月11日
葛迪同志简历
葛迪,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陕西武功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90.09—1994.07 西北政法学院行政法专业学习
1994.07—1996.09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6.09—2000.11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院长秘书
2000.11—2005.09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其间:2001.09-2004.09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习)
2005.09—2009.03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9.03—2009.09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
2009.09—2012.09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处级审判员
2012.09—2015.11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15.11—2016.09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2016.09—2016.10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党组书记
2016.10—2017.01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
2017.01—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四届市委委员,市四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