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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之后,如何消除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会组织建设的空白点?近年来,市国资委经委党委,按照市委的要求,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已建立新经济企业党组织23户,占新经济组织的100%,其中建立企业党委9户、企业总支2户,企业支部12户,组建工会18户,占新经济组织的78%。使党的方针政策,在这些新经济组织中能够及时贯彻落实,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生产积极性得到发挥,促进了企业经济的发展。
面对市直企业改制、合并、撤销的新情况,市国资委经委党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创新组织形式,从实际出发对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的党和工会的组织建设分为三类:一是独立式。对人数多、各方面条件具备的新企业组建单独党、工组织。二是联合式。对党员人数比较少的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设党工组织,按业务归口建立联合党、工组织。三是挂靠式。对党员人数较少或企业破产改制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职工,分别挂靠属地党工组织管理。
同时,根据企业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特点,在结合上做文章,增强党工建设的实效性。一是坚持新经济组织党、工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实际相结合开展党建、工建活动,坚持以业余、小型、分散为主,讲求实效。二是坚持新经济组织党、工建设工作与整体党建、工建相结合。三是坚持维护国家、业主及员工三方利益相结合。通过召开业主与员工党员代表,职工代表恳谈会,征集合理化建议和实施定期接访等制度,将员工提出的意见及时与业主进行交流沟通,达成共识。并积极维护和协调新经济组织的各种利益关系,既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又要全面维护和协调好出资者、经营者以及广大员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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