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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县委高度重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

    作者:佚名 时间:2004-10-27 15:40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近年来,平利县委重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这一根本,切实加强领导、管理、教育和监督工作,使县级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公正执法能力得到了明显加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有力地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在管理上,着力强化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由政法委协管、县委决策的体制。县委根据政法工作的特殊性和政法部门领导岗位的重要性,在将各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纳入县委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又将政法部门基层所、队、庭、室负责人及审判员、检察员收归县委统一管理,职务任免调整由县委常委会研究,按干部任用程序办理。同时,县委给予了县委政法委更大的协管干部权限:凡是县委管理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一律由县委政法委商县委组织部共同提名,由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共同实施考察,联合提请县委任免调整。未经县委政法委提名和参与考察的,县委常委会一律不予研究。对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任职考核,由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单独进行,每年一次,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
      在领导配备上,按照高配、配齐、配强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级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2002年前,全县基本落实了公安派出所所长、指导员、中心法庭庭长的副科级待遇。2002年县乡机构改革后,在全县其它部门普遍缩减机构、减少领导职数的情况下,县委进一步明确了法、检两院法警大队队长、指导员、交警中队队长、司法所所长、中心法庭政治指导员等的副科级待遇,按比例要求增加了法、检两院正、副科级审判员、检察员的名额,共净增领导职数16名。截至目前,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均已配齐,经过几轮充实调整后,政法部门中层机构负责人也已全部配齐。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近三年来共提拔政法部门领导干部70名,交流调整50名,一大批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政法干警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增强了政法队伍的整体活力。
      作为县委管理政法干部的主要职能机关,县委政法委始终把政法干部队伍管理抓在手上,除主动行使县委赋予的建议权、考察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外,还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工作机制,建立了一整套政法干部管理档案,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同时,还会同政法各部门考察确定了政法部门后备干部,建立了一支数量稳定、梯次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并积极完善后备干部管理机制,为县委使用干部起到了良好的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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