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从3月1日起,我省乘坐省际和市际班车的乘客,购票时须携带身份证。 根据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及客运站,乘客应当出示有效客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乘车前,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对并记录有关信息。对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得允许其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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