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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 廉政灶不得出现酒水

    作者:万保侠 王黎 时间:2017-02-27 09:06 来源:宁陕县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宁陕县在前期出台《宁陕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日前,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纪律的通知》,从接待费用结算、规范票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等细节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宁陕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接待费用出现大幅下降,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少数部门在结算公务接待费时不能够按照一事一结,沿用累计挂账老模式,此次《通知》精准施策,要求在结算公务接待费时应一事一结,于事后开具发票、结账,不得累计挂账,并在票据后附相关公函或电话记录,在清单上注明接待事由、接待人数及陪同人员。
      《通知》与《接待办法》相比较,《通知》对规范票据管理做出进一步要求,提出各单位在核销公务接待费发票中不得出现大额发票,一般公务活动原则上单张发票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不得出现礼品、土特产、高档酒水和香烟,并且从严控制酒水,11个镇廉政灶不得出现酒水,直接解决了基层接待单位不供酒,不送土特产显得不热情、不尊重的顾虑。
      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报账员对笔者说,《通知》与以往的最大不同,在于责任的追究,原来承担核销主责是财会人员,而此次单位负责人对公务接待费核销工作负主体责任,更容易顶住问题接待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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