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阴县针对部分党委在抓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领导分工不明确、工作重点不突出和任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出台三项制度,为推动全县党建工作上台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汉阴县县直、乡镇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汉阴县乡镇党委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和考核办法》、《汉阴县党委组织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全面落实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书记“直接责任”,基层党支部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职责。建立县、乡党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贫困党员制度,制定以“挂乡抓党建、包村兴产业、联户促增收”为重点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实行重点亮点工作申报制。各党(工)委根据县委组织部《2007年度组织工作要点》和单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党委自身工作基础和特点,至少确定2-3项年度重点工作,并从中确定1-2项能够突出特色的亮点工作或1-2个能够有所创新的突破点,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对各党委上报的重点工作进行逐个审定,同意后反馈意见,并建立重点、亮点工作台账,实行重点工作重点督导、重点考核,亮点工作年终认定,考核加分。目前,全县32个党(工)委共申报重点工作96项,亮点工作35项。通过实行党建组织重点、亮点工作申报制,建立起党建日常工作、基础工作和重点、亮点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三是创新任务落实考评制。制定可操作和便于考核的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把“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建立党委自查与组织部督查,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考评机制。一方面各党(工)委每半年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在此基础上,县委组织部对党建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另一方面各党(工)委书记每年年终要向全体党员代表进行党建工作述职,接受党员的测评,县委则每年选择5个党委书记进行县委全委会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全体县委委员对他们的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进行评议。党员测评和县委委员评议结果作为党委书记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标准,也作为党委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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