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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劳动保障、总工会、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决定自2007年5月25日至6月30日联合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情况综合执法检查,各县区执法检查活动同时开展。
据了解,这次综合执法检查共从各部门抽调54名工作人员,分成八个检查小组深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的对象是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工商企业以及各类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机构,重点是加工制造、建筑施工、商业零售、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以及尚未进行2006年度劳动年检的企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劳动者工资支付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禁止使用童工情况、工时休假及特殊劳动者保护;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就业准入及劳动力市场秩序情况。
为了保证此次综合执法检查有效开展,市劳动保障局还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综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同时,成立了宣传组对整个检查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对严重劳动违法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对拒不接受并配合检查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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