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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红十字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3-08 09:07 来源:市红十字会 字号: 打印

      2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六十三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7年5月8日起施行。
      3月6日,市红十字会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员自学的基础上,又集中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相关内容,并对照新旧两版内容,对此次增减和修改部分进行了讨论,增强理解和认识。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修订通过,是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促进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市红十字会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学深学透守好用好;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知晓率;要进一步完善各类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要以新版红十字会法为契机,尽快出台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努力推进我市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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