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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紫阳县紧抓干部队伍建设,先后制定了《紫阳县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紫阳县科级领导干部辞职暂行办法》、《紫阳县科级领导干部回复上级党组织摘转群众反映本人问题的制度》等20个一系列与干部能上能下相配套的干部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起了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建立竞争机制,为干部能“上”创造条件。一是进行了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1998年以来,县委共进行了3次公开选拔,共有200多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踊跃报名参与15个职位的竞争,经过笔试、面试和考察,有13名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领导干部岗位,同时在各部门、各乡镇全面推行了竞争上岗,制定了《紫阳县党政机关竞争上岗试行办法》,目前,全县巳有大多数部门开展了这项工作。通过竞争上岗,408名同志走上中层领导岗位。
建立新机制,疏通“下”的渠道。一是实行试用期制,可以使不称职的干部在任职初期就能得到及时调整,2003年以来,延长试用期2人,取消任职资格1人。二是我县一直坚持正科级领导干部52周岁、副科级领导干部50周岁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做法,保证了科级干部队伍永远充满生机与活力。三是通过改进考察考核方法,加强审计,实行辞职、降、免职制度,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就地免职,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工作力度,2006年乡镇党委换届中,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因民主推荐票数不过半而分别受到降职使用、取消提名资格,调整工作岗位处理;四是实行待岗制、转岗学习、离岗分流、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拓宽“下”的渠道,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干部“下”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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