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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汪小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索引号 | 719776475/2017-000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年03月17日 |
文号 | 安政任字〔2017〕6 号 | 公开日期: | 2017-03-17 17:09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汪小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汪小卫同志任市公务员局局长;
免去陈伦宝同志市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张峰同志任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李均同志任市审计局调研员;
免去凌寿斌同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市政府决定:
汪小卫同志任市公务员局局长;
免去陈伦宝同志市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张峰同志任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李均同志任市审计局调研员;
免去凌寿斌同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 年 3 月 17 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任字〔2017〕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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