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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围绕重点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

    作者:甘木 时间:2007-06-04 08:53 来源:石泉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石泉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审计、财政、城建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共同做好重点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强化教育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跟踪预防,参加3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6次,提出检察建议全部采纳。
    一是送法上门。为有关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单位送去预防画册和警示教育光盘。
    二是警钟长鸣。定期组织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的部门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建议定期轮换岗位。
    三是强化监督。按照“公开招标、专家评标、业主定标、政府监督”的招投标要求,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做到严格程序,依法办事。
    四是加强预防对策。不定期召开预防联席会议,由工程主管部门和有关建设单位相互交流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中发现和遇到的问题,共同研究,及时提出预防的对策和建议。积极推行了“三定四包”(定单位、定时间、定任务指标;包宣传发动、包完成预防咨询、包建章立制、包办案不出问题)责任制,积极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犯罪预防工作。对投资480多万元的县文化宣传中心工程、投资500多万元的县中医院门诊楼工程等5个重点项目进行专项预防、跟进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干部队伍不出问题和降低工程造价,检察部门与纪委、监察局等部门联合派员对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实现了“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优秀”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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