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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下午,我市举办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培训会。本次培训旨在深化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做好价格调整工作,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压力。
记者从省医改办获悉,4月1日后,我省城市公立医院将陆续取消药品加成,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此次医疗调价方案涉及4000多个项目,调价范围涉及我市5家市级公立医院。
据了解,我市将陆续推进市级公立医院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左右,政府财政补助5%左右,医院通过加强成本核算自行消化5%。医院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将列入运行成本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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