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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月”在中心广场启动

    作者:邹秉融 时间:2007-06-11 08:10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6月8日上午,由市、区安监局牵头,市区三十余家单位 “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在城区中心广场正式启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勇,副市长王安利出席了宣传活动并与群众一起在“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条幅上签名。
    今年6月1日起,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正式施行。这个《条例》涵盖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原则、制度、机制、程序和法律责任等重大问题并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实现了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条例》强化了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加大了经济处罚力度,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规定了行政处罚;同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依据不同等级处以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我市各级安检部门将以道路交通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为重点,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为重点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而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综合治理隐患、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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