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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四批)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06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文号 公开日期: 2017-04-28 23:04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十四批)

      截止2017年4月28日18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环境信访件292件,目前已办结219件,其中今日办结15件,现将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20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汉阴县小西门菜市场垃圾太多、污水横流、臭气很大,向城关镇、住建、城管等部门反映过,未解决。而新农贸市场(西大桥南侧)已建设三、四年,却未使用,建议加强管理,并将小西门市场搬迁至新农贸市场。

    汉阴县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小西门菜市场为汉阴县西城市场,处于城乡结合部人流密集区域,流动摊贩多,管理难度大,环境卫生脏、乱、差,污水乱排滥放严重,气味难闻。

    汉阴县西大桥南侧的新农贸市场虽已建成三、四年,但配套设施尚未完善,且无人竞标进行市场化管理,故一直未投入使用。

     

    属实

        汉阴县政府责成城关镇于2017428日前,在西城市场修建一条排水沟,解决污水集中排放问题;为每户经营户配发一个密封式环保垃圾桶,解决垃圾存放和气味难闻问题;同时,聘请1名市场管理人员和2名环卫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和清扫保洁。截止428日,该菜市场排水沟已开工建设,垃圾桶已配发到位,市场内垃圾全部清理清运完毕。

    汉阴县城关镇已落实专人负责西城菜市场日常监管,同时,将加快推进西城菜市场搬迁,从源头上解决该区域环境脏乱差问题。

    2017427日,汉阴县城关镇纪委对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责任干部诫勉谈话;城关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对西城菜市场业主予以约谈。

     

    2

    受理编号20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瀛湖镇北侧三岔路口(当地小地名)火车桥下方有个垃圾池,垃圾池上面有一烟囱,经常有人晚上焚烧垃圾,黑烟及刺鼻性气味非常大,影响瀛湖社区居民生活。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垃圾池为汉滨区瀛湖环卫所修建的垃圾收集屋,存在焚烧垃圾的痕迹。据周围群众反映,曾有一名流浪精神病患者点燃过垃圾屋内的垃圾。屋顶“烟囱”是火车桥附近居民为方便垃圾投放自行安装的白色塑料管道。

     

    属实

        汉滨区爱卫办向瀛湖镇下达了《信访问题督办通知单》,要求瀛湖镇立即拆除该处塑料管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严禁焚烧垃圾。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对瀛湖镇环卫所长提醒谈话。

     

    3

    受理编号20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恒口镇东坝社区路边有一家水泥管生产厂家(厂主姓王)烧小锅炉,有黑烟,噪声很大,影响东坝社区居民生活。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水泥管厂为汉滨区永丰水泥构件有限公司,位于汉滨区恒口镇东坝村,有燃煤锅炉2台,现场未发现使用痕迹。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安装废气治理和隔音降噪设施,燃煤露天堆放,给周围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滨区环保局于2017424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安装相关治污设施,办理环评手续;427日又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5万元。同时,监督该公司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待区环保局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恒口镇纪委对东坝社区主任批评教育,对东坝社区环保联络员诫勉谈话。

     

    4

    受理编号20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城区南环西路有大量环卫部门车辆随意停放,司机经常在长时间停车时开动发动机,产生的噪声、尾气对周围居民有所影响。

    汉滨区

        经核查,安康中心城市未规划建设专用的环卫停车场,环卫车辆只能在交通压力较小的道路边有序停放,其中城区南环西路垃圾中转站附近停放机扫车和洒水车14辆。环卫车全部是柴油发动机,工作前必须进行预热,加之垃圾清运车压缩作业必须借助动力进行卸载,不能熄火作业,因此出现环卫车辆在停车状态长时间开动发动机现象。

    属实

        汉滨区城管局于2017424日向区环卫作业中心下达了《督办任务单》,要求将作业时间从早上530分调整至630分,车辆完成预热后立即上路作业,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5

    受理编号21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江北办锦绣花园小区未经许可私自采用地下水作为小区生活用水,威胁小区住户生活用水安全。卫生局曾要求该小区取消自备水井,但未解决。要求采用自来水公司的水。

    汉滨区

    经核查,江北办锦绣花园小区建于2002年,当时城市供水管网未覆盖至江北片区,经市水利局许可在寇家沟取用地下水作为小区居民生活用水。2015年,市水利局为该小区续办了自备水源取水许可证,有效时间至20206月。20157月,城市供水管网铺设至该小区300米附近,但有近40米落差需二次加压,因资金问题未能与市政供水管网接通。

    汉滨区疾控中心每季度对该小区管网末梢水质进行检测,经调阅检测报告,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属实

        市住建局要求锦绣花园小区原建设单位安康市城乡建设开发集团,于2017930日前完成该小区供水设施建设。市水利局向安康市城市开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锦绣花园小区物业)下达了《责令限期关闭自备水源通知书》,限20171015日前关闭自备水源。

     

     

    6

    受理编号211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鼓楼小学对面楼下有78家烧烤店下午18:00开始营业,特别是21:00以后,烟气刺鼻,吵闹声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汉滨区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鼓楼小学对面家属楼为安康市饮食服务公司家属院,其门面房共有8家经营户,大部分经营户营业时间集中在下午17时至凌晨1时,夜间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017413日,接群众投诉后,汉滨区环保局依法对2家经营户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各处罚款5000元。同时,要求其他经营户更换使用清洁能源。截止2017424日,8家经营户已按要求全部更换使用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属实

        汉滨区公安分局于2017424日向8家经营户下达了《警告通知书》,责令夜间经营时间不得超过23时,餐饮噪声不能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并发放了《致城区所有门店商户们的一封信》,向经营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音管理规定。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纪委对老城办事处鼓楼社区鼓楼街网格长予以约谈。

     

    7

    受理编号212号环境信访问题为:金州南路南方新世纪商场六楼开办餐饮,鼓风机风机口正对该楼房后方住户,噪声特别大,严重影响当地居民住户休息。

    汉滨区

        经核查,金州南路南方新世纪商场六楼为南方影乐美食城,有7家餐饮店和2家冷饮店。7家餐饮店操作间排烟出口均进入美食城统一的排烟管道,排烟管道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噪音较大,对周围住户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向南方影乐美食城餐饮管理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2017510日前完成油烟管网及换风系统整改,降低设备运行噪音,并对整改后的外排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上报汉滨区环保局。

    责任追究情况:汉滨区新城办事处教场社区于2017424日对南方影乐美食城负责人提醒谈话。

     

    8

    受理编号213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城关镇中坝村7组张家庄附近的养猪场(场主陈涛,占地约30余亩,养殖量1000头以上)废水、粪便都排入一个距离月河约1米左右的池子里,有污水排入月河的痕迹,臭气很大,对周围居民影响明显。

    汉阴县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养殖场为汉阴县富民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城关镇中坝村7组,属于限养区。现有圈舍4500余平方米,存栏猪560余头。场界北边距离月河一米左右,有污水截污管道将养殖场与月河隔离,未发现粪污排入月河。

    该养殖场建有沼气池和沼液二级沉淀池,日常养殖粪污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后排入沼液二级沉淀池,经沉淀后流入农田。随着气温升高,养殖区散发少许臭气,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汉阴县政府责成县农林科技局和城关镇加强监管,确保该养殖公司不违法排放养殖粪污。同时,限制养殖规模,确保养殖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满足生产需求。

        责任追究情况:2017427日,汉阴县城关镇纪委对中坝村委会副主任提醒谈话;县农林科技局对富民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予以约谈。

     

     

    9

    受理编号214号环境信访问题为:两河镇兴坪村五组的石灰厂(盈源钙粉厂)未经环保审批开山采石,破坏生态植被面肉眼可见约200300亩,弃渣随便乱倒乱堆,白天、晚上都开工采石、碎石,产生的噪声、灰尘特大,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石泉县

    经核查,盈源钙粉厂名为陕西省石泉县盈源钙粉有限公司,位于石泉县两河镇兴坪村一组,环评手续和证照齐全。该厂所用碳酸钙原矿石由陕西省天拓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两河镇兴隆石灰岩矿提供,该石灰岩矿具有环保手续和相关证照。

    兴隆石灰岩矿于20144月经省林业厅批复,获准使用两河镇兴坪村林地1.1公顷(折合16.5亩)。经现场勘查,该矿开采及生产占用林地位置与批准使用林地位置相符,已占用林地面积约6亩,不存在违法破坏生态植被问题。该矿《水土保持方案》中设计有弃渣场一处,已完成弃渣挡墙,弃渣及废土均堆放在弃渣场内,未发现弃渣、废土乱倒乱堆现象。

        经走访附近村民,兴隆石灰岩矿和盈源钙粉厂均限于白天生产。盈源钙粉厂生产车间安装有13千瓦水雾除尘设备,厂区环境整洁,没有粉尘污染现象。

    不属实

        石泉县政府责成县国土局牵头,加强对盈源钙粉有限公司、兴隆石灰岩矿的技术指导和监管,定期巡查暗访,确保规范生产。

     

     

     

    10

    受理编号21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向西乡县方向走第一个公路道班及区里社区附近有三家砂石场,拉砂石过程产生道路扬尘,对周围居民造成较大影响。

    石泉县

    经核查,信访反映路段为316国道石泉段。阳安铁路复线施工车辆和沿线砂场运输车辆覆盖不规范,弃渣和砂石在运输途中部分洒落,加之该路段正进行加固维护,路面施工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自201612月以来,石泉县交警大队先后对18辆货运车辆“未覆盖”行为给予2000元至3500元的处罚。

    甘塘湾道班负责管理该路段近10公里国道清扫,存在道路清扫养护不及时、频率不高问题。

     

    属实

       石泉县政府责成县交警大队加大对货运车辆超载、不覆盖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责成县公路段增加人力,提高清扫频率,对施工路段进行洒水降尘,提升道路管护水平;责成城关镇和曾溪镇立即组织砂场企业进行整治,规范生产和运行。

        责任追究情况:2017425日,石泉县公路段给予甘塘湾道班班长诫勉谈话;石泉县交警大队给予包段责任民警提醒谈话;石泉县交通局运管所给予稽查队1名稽查员提醒谈话;城关镇纪委对七里社区甘塘湾环保监督员提醒谈话。

     

     

    11

    受理编号216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城关镇青山沟采石场无环保手续开山采石。每次检查时停产,检查过后又重新开采。

    石泉县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青山沟采石场位于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三组。石泉县环保局于20159月对该石料厂石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201612月进行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经走访了解,该采石场于20169月停产,现场核查时厂区未生产,生产设备已生锈。

    不属实

        由石泉县环保局牵头,加强青山沟石料厂的日常监管,若该厂恢复生产必须加强污染防治,遵守环保相关要求。

     

     

    12

    受理编号217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双桥镇中量村曾小平河道碎石厂把河道改了建在河中间,无任何手续,开工生产时河水浑浊,下游居民无法吃水,碎石机噪声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向当地水利、环保部门反映过。

    紫阳县

        经核查,为解决村级道路建设用砂问题,紫阳县双桥镇政府向县水利局申办了采砂许可证,并与中良村村民曾小平签订了采砂协议,协议期限为20161030日至2017331日。加工碎石厂位于河道内侧村民承包地。采砂场作业期间,造成河水浑浊,机械噪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201747日,双桥镇政府巡查时发现该采砂场协议期限已满,即向业主曾小平下达了停工通知,接通知后,该采砂场立即停工再未进行采砂作业。经实地勘查,该采砂场作业比较规范,不存在弃料堆体和砂坑,砂场附近水体清澈。

        紫阳县水利局和环保局未接到群众对该问题的反映。

    属实

        紫阳县政府责成县水利局和双桥镇政府加大双桥镇辖区同类采砂场的行业监管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监督砂场规范作业。县水利局于2017425日向该砂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2017430日前将碎石加工设备撤离河道管理范围。

     

    13

    受理编号21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紫阳广场锦悦大酒店三楼后方有四个排风口正对着居民住户,排出的气体有臭味,居民无法开窗。

    紫阳县

        经核查,锦悦大酒店位于紫阳县紫邑新城商业步行街2号楼,酒店租用该楼二、三层房屋从事餐饮服务业,其中三楼为包间和厨房。该酒店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专用烟道紧贴酒店东侧外墙而建,烟道出口高于楼顶。三楼后方安装有4根换气管道,供包间换气使用。

        目前,该酒店处于装修阶段,餐厨设备及换气系统尚未启用。且正常营业后,三楼包间的4根换气管道也不会排出臭味气体,对周围居民不会造成影响。

    不属实

     

     

    14

    受理编号21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紫荆新城小区内有八栋居民楼无污水治理和化粪池等相关设施,生活污水未经当地污水处理厂处理直排汉江。

    紫阳县

        经核查,紫阳县紫邑新城小区现建有8栋楼房,按规定要求,应建化粪池容量250立方米,小区实际修建化粪池2座,共计容量550立方米,且每栋楼的下水管道均接入化粪池,化粪池与县城污水管网连接,污水排入县城污水处理厂,没有直排汉江。

     

    不属实

        紫阳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局加强紫邑新城商住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小区物业公司履行职责,并责成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定期检查排污设施,确保化粪池及管道正常运行。

     

     

    15

    受理编号220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安康至镇坪高速工程7标段在曾家镇琉璃村路段施工扬尘很大,积灰很厚,施工时周围住户房门都不敢开,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给当地镇政府反映过,项目部最多每天只洒一次水,处理效果很差。

    镇坪县

    经核查,安康至镇坪高速公路7标段施工单位为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位置主要在镇坪县曾家镇琉璃村4组。该公司配备了两辆洒水车,每车每天洒水23次,并安排1名工人每天对重点路段进行清扫。由于近期气温较高,水分蒸发快,过往车辆较多,施工扬尘对附近群众生活造成了影响。

    属实

    镇坪县委、县政府责成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从2017424日开始,将日常洒水频次由原来的23次增加到56次,并扩大洒水范围。同时,再增加3名工人,每天对曾家镇琉璃村施工路段进行清扫。

    责任追究情况:镇坪县环保局于2017424日对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提醒谈话。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康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5-3335777,邮政信箱:安康市第800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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