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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地税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破解稽查执法“三大”问题

    作者:周元仕 时间:2017-05-16 09:19 来源:市地税局 字号: 打印

      市地税局自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以来,进一步改变稽查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着力破解稽查执法“三大”问题。
      一是随机抽取稽查对象,着力解决“想查谁就查谁”的问题。依托征管信息系统,按照经营规模、纳税规模等指标对税务稽查对象进行分级分类,依据不同层级建立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实现对税源发票领购、纳税申报、减免税收、税种变化等的动态监控,发挥稽查监控职能作用。采取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为辅等方式,从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切实做到选案公正公平。
      二是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着力解决“想由谁查就由谁查”的问题。在稽查分类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全市稽查一体化”要求,采取组织查处、指定查处、直接查处的方式,统筹管理稽查人力资源,建立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随机选派稽查人员,实施跨区域稽查。在稽查人员管理上,将市县两级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列入名录库,根据工作擅长领域、经验能力,将稽查人员分配到“主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照执法检查人员擅长检查的行业、领域、税种、案件等进行分类,实施动态管理。
      三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着力解决“想怎么查就怎么查”问题。案件稽查推行主查责任制、首查责任制和必查项目制。在行业中选择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典型企业开展解剖式检查,以点带面,从中分析归纳出行业经营特点、会计核算特点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梳理出不同行业检查思路,提炼出行业重点检查项目,有效解决“怎么查”的问题,提高专项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稽查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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