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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八项”制度强化第一书记管理激励

    作者:李宗卫 时间:2017-05-23 08:59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近日,岚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管理的通知》,通过强化管理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第一书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是严格考勤制度,按考勤兑现补助。实行“第一书记”驻村考勤登记制,每周由村支部向镇党委上报第一书记出勤情况,镇党委每月5日前汇总填写《考勤登记表》送县委组织部审核,考勤登记作为兑现生活和交通补助的依据。二是严格请销假制度,杜绝“游离人”。连续请假5天以内的由镇党委批准,6-10天的由派出单位党组织商镇党委批准报组织部备案,10天以上的由派出部门党组织向县委组织部请假,超过30天的由派出部门召回并重新选派。擅自离岗或超假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三是严格工作纪实制度,防止假记录。第一书记如实填写工作日志,认真记录察民情、听民意、帮民困等情况。工作日志每周由所驻村党支部书记签字核实,每月由各镇分管扶贫工作班子成员或联村领导签字确认。四是严格会议出勤制度,外出要报备。各镇召开与党建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有关的会议必须组织第一书记参加。第一书记出镇参加各类会议或活动,须持有县级或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扶贫部门的正式通知,并报镇党委备案。五是严格工作通报制度,履职要报告。镇党委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书面报告和通报1次第一书记履职情况,重点说明岗位出勤、履职成效、党员和群众反响及驻村党支部的评价。派出单位每季度听取1次第一书记的工作汇报,适时到村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六是严格调整召回制度,召回要追责。对不到村工作、无故脱岗、工作不负责、群众反响恶劣、综合评价差的,镇党委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镇党委提出召回申请,县委组织部责令派出单位重新选派;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依纪查处。被召回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原则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以下格次,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同时,对第一书记选派工作不重视的,约谈问责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七是严格后勤保障制度,后勤保障到位。镇党委就近就便为第一书记创造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定期组织党建和脱贫攻坚专题培训。派驻单位根据《考勤登记表》严格兑现生活、交通补助和工作经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违规使用和虚假冒领,每年安排1次第一书记体检,办理任职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八是严格督查考核制度,优秀比例单列。大力宣传和推广第一书记工作先进典型,第一书记受到省市县委表彰的、所驻村党建或脱贫攻坚工作受到省市县委(含组织部门和脱贫攻坚指挥部)表彰的,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格次,优秀名额不占派出单位及各镇评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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