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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出台,5月2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5月29日,省政府在西安召开了《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实施动员大会,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我市将于近期启动这项工作。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是规范事业单位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重要法规性文件。这次岗位设置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分为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每一类又分为若干等级,享受不同待遇。管理岗位分为1至10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部级正职到办事员十个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一至四级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五至七级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八至十级岗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应十一至十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岗位分1至5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不分等级。单位按照各类人员确定的岗位聘任,原则上不得交叉兼职。同时,事业单位不再设置“非领导职务”,逐步实现管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要求。
按照人事部门核准的三类人员岗位职数,事业单位将按照因事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以聘用制、岗位管理制为特征的,有别于国家机关、企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我市将于7月份正式启动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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