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石泉县14万农民看病买单。该县2006年元月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相关部门的扎实工作,全县15.3万农民中有13.9万人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8%。2006年全县住院合疗病人达4248人次,门诊慢性病204人,参加健康体检28020人,共计报销合疗基金516万元,住院人均报销1000元,县内住院报销比例达52%,切实减轻了农民就医负担。
低收入居民合作医疗为城镇弱势群体分忧。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成功做法,建立了以县级财政出资为主、民政救助为辅、与个人承担相结合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县财政每人每年出资50元,县民政部门给一般低收入人员每人每年出资20元,给低保对象每人每年出资50元(低保对象个人不出资),一般低收入居民每人每年出资30元,建立了城镇低收入居民合疗基金,主要解决城镇低收入居民患病住院报销问题,其报销补助标准基本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同,并从2007年元月1日起正式启动。止目前,全县93%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参加城镇低收入居民合作医疗。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城镇干部职工健康护航。该县于2000年元月1日启动仅覆盖县直各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省市属单位的医疗保险,2002年将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参保范围,2004年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和基层中小学校纳入医疗保险范围,2006年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乡镇卫生院纳入参保范围,止2006年底全县参保人员总数达到9580人。今年1月又启动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已有1265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和156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救助为高医疗负担的困难群众减压。该县积极探索社会医疗救助制度。一是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努力争取城市大病医疗救助项目。二是县政府从2007年启动5%农村特困人口温暖救助工程,其中包括医疗救助。三是县红十字会从2007年正式启动红十字会新型合作医疗救助工程,这也是全省首批两个试点县之一。四是建立以慈善协会等社会群团组织和个人捐赠为基础的医疗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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