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要闻 > 正文内容

    我市356名学生获省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作者:毛军 时间:2017-06-13 09:44 来源:市教育局 字号: 打印

      日前,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下发文件,表彰2017年度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我市36名学生获省级表彰,320名学生获市级表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要求·大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开展2017年度全市普通中学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及评选工作。经各中学、各县区教体局层层评选、推荐,市教育局对推荐评选学生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授予吴卫等195名学生“安康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称号,授予张静等125名学生“安康市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同时,择优推荐了36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评选,其中,邓紫娟等27名学生并被省教育厅授予“省级三好学生”称号,焦潇潇等9名学生并被省教育厅授予“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据了解,“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具有良好文明行为习惯,能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学生守则及日常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能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要求·大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立志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和民族伟大复兴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除具备省级“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在积极、主动承担班级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协调及工作能力,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市教育局同时勉励受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再接再厉,全面发展,争取更大的进步,号召全市广大中学生以他们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叶苗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