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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开展“山西黑砖窑”事件中安康籍农民工调查清理解救工作

    作者:冯勋 时间:2007-06-28 08:09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近期,“山西黑砖窑”事件被曝光后,在全国造成了极大影响。“黑砖窑”存在的严重非法用工问题和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提出了警示。
    近年来,我市劳务经济蓬勃发展,劳务输出人数连创新高,2006年全市劳务输出已达46.7万人。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市外出务工农民工中一部分为政府引导的有组织输出,输出地大多为东南部省市,另一部分为自发外出务工,其中有部分农民工就在山西等地的煤矿、砖窑、矿山务工,在此次“山西黑砖窑”事件中第一批解救的农民工就发现有安康籍农民工。
    受害农民工的苦难遭遇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切实保护我市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从6月25日开始,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山西黑砖窑”事件中安康籍农民工调查清理及解救工作。
    据悉,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清理的主要对象是辖区内的劳务输出人员及失踪人员,重点调查前往山西务工且联系不畅的劳动者,摸查“山西黑砖窑”事件中是否存在我市农民工,目前状况如何?一方面积极做好受害农民工的返乡等善后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同山西有关部门联系,寻找“山西黑砖窑”事件安康籍农民工,及时解救我市在“黑砖窑”事件中的受害农民工。
    在开展“山西黑砖窑”事件中安康籍农民工调查清理解救工作的同时,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还将进一步强化劳动用工情况执法检查,将目前正在进行的劳动用工情况检查延长至7月底结束,并将检查的重点逐步转移到城乡结合部的各类小砖窑、矿山、小煤窑、小作坊、小采石场、小石灰窑等,督促各类企业加强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检查中,对于发现的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收取押金、雇用童工、强迫劳动、恶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安康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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