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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谢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索引号 719776475/2017-013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文号 安政任字〔2017〕12号 公开日期: 2017-07-19 16:58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谢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谢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孟旭东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克山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更名自行免去;
      张爱萍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查专员职务;
      朱小敏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周功耀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员,原任职务因机构升格自行免去;
      王彦青同志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兼),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王烈勋同志任安康市第二中学校长,免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谭广远同志安康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济兵同志任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免去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唐明成同志任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学锋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市财政征收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马劲柏同志任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毛良韶同志任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王涛同志任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网站)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亚斌同志任市扶贫开发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周小舟同志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推行河长责任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群山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县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张安邦同志任市公安局恒口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刘健同志任市公安局恒口分局副调研员,免去市公安局恒口分局政委职务;
      骆春雷同志任安康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世吉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杨少华同志任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施金铎同志任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龙大学同志任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总工程师;
      罗长寿同志任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研究院)主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任字〔20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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