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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四个严格”抓实落细组织生活

    作者:苏云 时间:2017-07-21 09:12 来源:岚皋县 字号: 打印

      岚皋对照《若干准则》要求,推行“四个严格”举措抓实组织生活,力求落细落小,取得实效。
      严格标准。明确“五个一”底线标准,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组织1次党员活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会、上1次党课,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讲1次党课。围绕“党员定期活动日”,配套出台定时间、定对象、定内容、定形式、定纪律的“五定”规范细则。针对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做到“六必谈”,即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党员干部退休时必谈。
      严格程序。全面推行组织生活申报公示制度。党支部按照支委商定议题、上报党委备案、党委审核反馈、支部预告公示、按期组织召开等5道程序落实组织生活。党支部组织生活议题一般每月25日前向党委申报,党委反馈后,支部通过微信、公示栏等形式公示3天。对内容实、效果好的议题,“岚皋党建”微信公众号定期择优刊登,各镇党委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每月一播”。
      严格纪律。支部组织生活执行签到制,党员1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告诫提醒,2次的组织谈话,3次的召开会议批评教育,连续6个月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开展组织生活严格做到“五个不准”,不准以参观学习为名外出旅游,不准以寓教于乐为名将组织生活娱乐化、庸俗化,不准借组织活动之机发放各类纪念品和有价证券,不准以安排部署工作、汇报工作等代替组织生活,不准弄虚作假。
      严格内容。将政治理论学习、党务村务管理、脱贫政策宣传、增收技能培训、贫困群众帮扶、公益事业服务等内容整合到“三会一课”和定期活动日,推行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网上学习、节日教育、民主议事、公益服务、评比竞赛、联谊活动等“八种形式”,适当将组织生活放到田间地头、公益活动现场、脱贫主战场和困难群众家中。对照“四个合格”,在农村(社区)开展党员每月评支部、支委每季评党员、群众半年评党组织的“三项评议”活动,倒逼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职尽责、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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