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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阳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作者:张伟 时间:2017-07-21 09:13 来源:紫阳县 字号: 打印

      今年以来,紫阳县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服务在全县111个贫困村全覆盖,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旨在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扶贫工作,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战。
      继去年在城关镇富家村等9个脱贫村首批试点以来,今年在全县111个贫困村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优先为贫困村选派一名法律顾问与各村签订“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实行挂牌公示,免费为贫困户提供政策法规宣讲、矛盾纠纷化解、合法权益维护等法律服务,为贫困村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依法管理。
      法律顾问采取定期值守和灵活机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服务。城郊村以及经济活动较多的村,法律顾问每个月到村值班服务2天;偏远山区村,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值班服务1天。对村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群众重大利益的事宜,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让老百姓不出村就能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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