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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近日,经过各单位推荐、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严格审查等程序后,旬阳县人民调解委会聘任了2名专职调解员。
近年来,旬阳县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先后出台《关于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意见》、《旬阳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办法》,印制《人民调解工作指南》,载明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及人民调解相关常用法律、信息,统一制作人民调解工作簿册,制定人民调解协议书卷宗范本,通过每季度兑付“以案定补”资金,每年对调解协议书制作质量、调解质量和效果进行评比,激活人民调解员队伍,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在组建成立了县调委会和1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力促全县调解网络建设实现全覆盖。
此次聘任的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按全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发放定额补贴,并按规定享受以案定补资金。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任工作,也是旬阳县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的又一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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