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平利县纪委为主动适应纪律审查工作新常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加大力度,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
常敲“警钟”,让干部牢记“红线”。县纪委召开的各种会议,逢会必讲,及时通报中省市纪律审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分析各地纪律审查工作中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让全县纪检干部树立安全意识、法纪意识、风险意识,不断改善监督执纪工作的方式方法。同时,开展执纪安全大讨论,让纪检干部把自己置身于发生安全事故的案例中,从潜意识中激发干部对安全事故的反思,探索、寻找一套更加安全的工作机制。从宏观上杜绝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漏洞。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平利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前首先制定工作方案,载明审查安全内容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执纪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查组组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对“走读式”谈话进行严格审批,规范谈话室使用。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为防范、及时、妥善处置办案区的意外突发事件发生,县纪委制定了《办案工作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成立办案工作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为组长,分管案件副书记为副组长,县纪委各常委、纪检监察室主任、派驻纪检组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明确案件主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包案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同时明确了报告制度,以及处置四种突发事故预案。规范办案工作区硬件建设。县纪委把加强办案设备设施建设当作纪律审查安全的第二道防线,先后投资70余万元,为11个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办公、统一管理的要求,建成标准化谈话室,每个谈话室两个房间,外边办公,里面谈话,安装了摄像头、配齐了相机、录音笔、温度计、打印复印机等一系列设施。
同时建立各镇纪委工作制度,实行制度上墙,确保各镇纪律审查工作有人、有设备、有场所,实现安全文明办案。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纪律审查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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