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和陕西省审计厅2016年审计工作方案(陕审办发〔2016〕45号)及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省属企事业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7月20日至8月31日对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安康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必要的追溯和延伸。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安康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子公司,隶属陕西省新闻出版局管理,为省属国有独资文化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享受国家支持宣传文化企业发展各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担负全市中、小学教材、教辅、一般图书、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发行任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记收入2,337,305.23元,少记成本2,337,305.23元,形成收入成本不实该公司2015年将中转收入和代发收入总计2,337,305.23元直接冲减成本核算,少记收入2,337,305.23元,少记成本2,337,305.23元,形成收入成本不实。
(二)少提存货跌价准备105,802.35元,形成多转利润105,802.35元
2015年应提存货跌价准备158,161.72元,实提存货跌价准备52,359.37元,少提存货跌价准备105,802.35元,形成多转利润105,802.35元。
(三)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共计403,600.91元
1.其他应收款,账龄在三年以上涉及1笔金额70,000元未作清理。
2.应付账款,账龄在三年以上3笔金额合计15,388.39元未作清理。
3.应收账款,账龄在三年以上涉及1笔金额318,212.52元未作清理。
(四)少计提折旧,少列成本费用2,490.69元
2015年固定资产打包机少计提折旧5842.4元;柴油发电机组多提折旧3325.19元;计算有误多计提折旧26.52元。总计少提2,490.69元。
(五)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共计少缴125,995.74元
2015年医疗保险少缴 52,468.84元,失业保险少缴40,921.32 元,工伤保险少缴21,737.25元,生育保险少缴 10,868.33元,共计125,995.74元。
(六)未按规定设立现金日记账
截止2015年末,公司采用现金报账制,未设立现金日记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于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收入成本不实要求今后严格归集和确认收入成本,保证各项收入成本的真实性、合规性,维护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少提存货跌价准备形成多转利润责令2016年自行补提,今后严格按照标准计提;对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责令尽快对长期往来款项予以清理,明确债权债务,确保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少计提折旧,少列成本费用责令进行调账处理,今后严格遵照会计要素确认原则和计量标准,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对于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今后严格遵照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相关规定据实征缴;对于未按规定设立现金日记账责令建立健全会计账簿,严格管理单位财务经营活动。
针对以上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执行《会计法》,依照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核算原则及科目核算要求,规范操作,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二)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租赁。严格遵照《陕西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资产租赁应先进行资产评估,然后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实行公开招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及时清理企业往来款项。分析挂账原因,确系无法收回款项,按规定程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予以清理核销。同时建立健全往来账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账务处理,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降低企业资金风险。(四)及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保资金。社保缴费事关企业与职工切身利益,公司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缴费意识,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该公司极为重视,召集专门会议研究整改措施, 在审计规定的整改时限积极完成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