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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社区民警邓良义成为全省民警楷模

    作者:冀平 王罡 时间:2007-07-18 08:04 来源:陕西日报 字号: 打印

    陕报长篇通讯在全省引起热烈反响
    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邓良义社区工作法”

    社区民警邓良义成为全省民警楷模。7月17日,省公安厅党委作出决定,在全省公安系统开展向社区民警邓良义学习的活动,并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邓良义社区工作法”。
    1月4日,本报在一版显要位置独家刊登《他与群众的感情有多深——记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新城派出所骆家庄社区民警邓良义》的长篇通讯后,在社会引起热烈反响,经中央媒体摘编后,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邓良义的先进事迹迅速走进人民群众和公安民警的心中,他光荣地当选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陕西省先进工作者”和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省公安厅党委在决定中指出,邓良义的模范事迹生动诠释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特别是全省公安民警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楷模,是全省公安民警身体力行“三深入”的典范,是全省公安机关军转干部、社区民警的突出代表。全省公安民警要以邓良义为榜样,学习他执法为民、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学习他忠于职守、锐意创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学习他克己奉公、淡泊名利、勇于奉献的高尚情操,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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