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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9-18 08:52 来源:市审计局 字号: 打印

      近年来,安康市积极推进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改革,新设财政审计所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从2016年7月开始到2017年5月,安康市140个镇(办)财政审计所,组建541个审计组,集中1447名审计人员,对全市1851个村(社区),实施审计1480个村(社区),自查抽查371个村(社区)。同时,还实施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85个,对所有村级财务实施了全覆盖审计工作。
      2017年7月召开的全市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总结交流会上,赵俊民市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按照会议部署安排,市审计局制定了《关于2017年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10县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所属财政审计所,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积极开展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争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全市三分之一村的审计任务,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为了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依据,也为了下一步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安康市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经验提供规范性文件,市局起草了《安康市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并征求市纪委、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局的意见。于2017年9月7日,由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康市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正式文件,该办法是为加强我市村(社区)管理尤其是强化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及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印发的。
      由于本轮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大多跟村干部有关系,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和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审计监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是加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效率,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从审计监督上,把群众关注的财政收支情况、资产管理、专项经费使用等热点问题通过审计监督的手段予以制度化规范化,对村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为通过经济责任加以约束,以村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二是加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同广大群众最接近、最密切,是党和国家代表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搞好农村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稳定农村形势,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对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加强农村基层建设尤为必要。
      加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从规定的审计事项不难看出,对村级财务监督的内容,以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与农村生产和建设的健康发展,以及村民权益密切相关。所以,在村级财务开展审计监督的日程中,开展对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村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是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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