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3类食品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批次。分别是粮食加工品3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 餐饮食品1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7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米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甲醛次硫酸氢钠。
二、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酱腌菜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铅、二氧化硫残留量(葱、洋葱、姜、蒜、野蒜制品除外)、亚硝酸盐、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三、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国家卫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发酵面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二氧化钛、甲醛次硫酸氢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2、酱腌菜(自制)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山梨酸、亚硝酸盐。
3、糕点、面包(自制)抽检项目包括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