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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通报表彰“4·1”特大制贩毒品案件有功单位

    作者:佚名 时间:2007-07-26 11:19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7月18日,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对在侦破“4·1”特大制毒贩毒案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公安局和市国家安全局予以表彰奖励。
    2007年4月1日,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一举打掉了我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大的制贩毒团伙,缴获新型毒品麻古(冰毒片)4331.5克、K粉9.3公斤、冰毒粉43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为禁毒工作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历时三个昼夜的案件侦破工作中,公安、安全部门精心组织,协同作战,高效联动,取得了人赃俱获、一网打尽的战果。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局的统一指挥下,分工负责,全面出击;制毒窝点所在地的汉滨公安分局全力投入,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捣毁制毒窝点、深挖扩大战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白河、石泉等县公安机关有效实施了对可疑车辆的堵截查扣。安全部门充分发挥工作优势,牢牢控制了侦破案件情报信息工作的主动权。全体参战干警充分发扬吃苦耐劳、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确保了侦破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为了弘扬公安、安全部门和广大参战干警在侦破这起案件中所体现出的宝贵精神和顽强作风,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公安局、市安全局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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