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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阴政府采购将推进施行《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作者:汪贤臣 时间:2017-10-20 10:07 来源:汉阴县 字号: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汉阴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率先带头认真学习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并将根据文件精神和规定在今后的采购文件编制中逐步推进施行。
      《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内容具体分为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涵盖了资格条件禁用内容、商务条款禁用内容、采购需求禁用内容、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禁用内容四大块。其中工程类负面清单53项、货物类负面清单91项、服务类负面清单54项,对于部分禁止设置的内容如果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提供需求和使用的依据说明。
      陕西省政府采购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是创新供应商市场准入,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法制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此次负面清单的实施较大程度地放宽了供应商准入条件,从排除地域性限制、资质设置过高、非强制性认证证书、唯一性和排他性、设置苛刻条件、设置不现实,不合理,不适用等过高条件杜绝了采购人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政府采购文件的编制,对采购人及供应商产生深远影响。故此,采购人、供应商及社会各界应加强学习,适应新常态,以便更好的依法组织与监督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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