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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汉阴县制定印发了《汉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深入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方案》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安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中、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8个方面,对全县2017—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夯实到相关部门(镇)。《方案》要求,全县党政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政府每年至少听取2次各镇、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问题,要列入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对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辖区(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方案》的制定,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为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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