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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对城市低保对象实施副食品临时生活补助

    作者:佚名 时间:2007-08-03 17:54 来源:市政府办 字号: 打印

    为贯彻国务院7月31日“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8月1日专题会议研究,对全市城市低保对象从7月1日起,每人每月临时增加副食品生活补助金5元,资金由市财政从专款中拨付。市民政局、财政局已将资金计划于近日下达各县区,要求各县区迅速做好该项补助金的兑付工作,确保在8月10日前将补助金发放到城市低保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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