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法治建设,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核心,明确“一个”目标,深化“三项”举措,不断完善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工作,有效提高了全市公安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一、确立“一个”目标,为执法资格考试提供动力
以执法资格考试为抓手,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规划》,明确提出打造一支执法专业化队伍的目标要求;建立了“一把手”主抓、警种协作、各县分局主责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建立未取得相应执法等级的民警库,将“三率(报考率、通过率、结果应用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追赶超越;对与岗位“不达标”的,及时“思想谈话”动员,层层推动,营建了全警参与、踊跃“赶考”的积极氛围。同时,加强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前培训等环节的常态管理推动。
二、深化“三项”举措,确保执法资格考试取得实效
深化全警培训。完善全警学法、网上培训、考试考核等“大培训”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党委中心学习、全警岗位培训、“一周一学”等制度体系。先后为民警搭建起“网络图书馆”、“大讲堂”、警种法规应用交流群等平台;坚持学习“经常化”、考核“常态化”,固化模式,促使民警“学习理念”内植于心,自觉于行,为应试打下良好的“基础”。精选法制民警、法制员、办案“能手”等“标杆”到省、市、县相关部门跟班或轮岗“培养”;坚持引领辐射,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民警应试“本领”。
深化联动保障。为参考民警及时整理出复习资料、试题类型和学习重点,搭建考练平台;安排5至10日专职学习时间,通过考试微信群等方式,从疑难解答、技巧及注意事项等方面予以精心辅导。参考期间,市县局分别确定专人带队负责行程安全和组织管理,确保在后勤保障、考试应急等方面做到万无一失。考前,召开纪律集体约谈会,对警容风纪进行了再教育;要求参考民警严守考试规则,规范考试行为,认真参考,确保考出“真”水平、好成效。
深化奖惩激励。严格执行奖惩措施,对考试违纪或无法通过的,严格予以纪律处分或降职撤职处理;对通过高级资格的,充分发挥“激励先进”作用,分别给予2000至5000元奖励。坚持“效力发挥”和“能而有位”,在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时,将考试结果作为“硬性指标”,并纳入省委、市委“三项(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同步执行;对成绩突出的,选拔150余名民警重点培养,并“择优录取”,委以重任,成为相关部门负责人,真正实现“能干事、干成事”,有效推动了全市公安法治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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