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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公安“智慧法制”提升管理水平

    作者: 时间:2017-04-10 10:39 来源: 字号: 打印

       近年来,石泉县公安局以“智慧法制”为引领,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严把“执法质量关”,全面规范阳光警务公开系统及执法办案系统流程,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水平。
       一、实施“智慧法制”,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执法音视频采集管理平台建设。完成执法音视频采集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场所执法和现场执法音视频数据的集中管理。解决执法记录仪使用不规范局面。二是深化办案区智能管控平台建设。按照“智慧法制”要求,大力推进办案区智能管控平台建设,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增强证据音像证明力。三是深化智能光盘管理系统建设。建成智能光盘管理系统,实现了一盘一仓一定位,确保存放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实现光盘智能化管理。
       二、强化“系统应用”,提升规范水平
       一是狠抓网上巡查。法制部门将各单位网上办案情况纳入常态化管理,开展“日查周巡月通报”,进行精细化考核。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提升执法质量。二是狠抓执法考评。法制部门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要求,将执法监督考评与案件办理同步进行,注重从办案源头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将日常审核考评分值计入执法单位执法档案中,成为年度考评的依据。三是狠抓执法公开。依托“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系统”,形成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且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特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深化“体制改革”,提升法治水平
       一是全面规范受案立案改革。重点规范警情、案件、管理的无缝对接,加快推进案管中心、案管室与“110”等警情源头、与民警接处警等执法节点的无缝衔接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执法源头管理,加大跟踪督导、巡查追责力度,规范受立案工作。二是全面深化“两统一”机制。建立、细化符合执法质量终身责任制和现实管理需求的两统一分级责任台账,强化警种、部门领导的分级把关责任,加强案审民警实战培训,严格刑事案件入口、出口环节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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