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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解决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权责不明、监管不力、执法缺位”等现象,汉阴县多措并举推进各执法部门委托镇政府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工作,有力化解“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有责任、无权利”等执法乱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明确委托权限,坚持权责法定。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无、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由各执法部门研究提出一批切实可行的委托执法事项清单,分别报县编委办、法制办审核,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完善委托文书,规范执法流程。由各执法部门按照行政执法工作标准,结合本部门执法事项类别,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操作规程、执行标准、法律文书和执法业务流程图,作为受委托镇从事执法活动的法律依据,并依法与受委托镇签订委托协议书。
厘清职责边界,突出重点领域。一是由各执法部门按照委托镇政府行使的执法事项清单,对应健全完善本部门与镇政府的行政执法职责边界,厘清职责分工,界定权利责任,防止权责纠缠不清,遇事推诿扯皮。 二是加强对市场监管、国土、环保、安监、水利等执法重点领域,重点执法事项的业务培训指导,实行抓点示范。
建立工作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全县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坚持做到受委托镇政府定期向委托机关报送执法结果,避免出现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情形。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行为有过错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赋予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用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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