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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岚皋县出台了《岚皋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对从事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中介服务、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和科技管理等科技创新等4大类9项活动进行奖励。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10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获省级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
对被认定为中、省、市众创空间、农科星创天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省、市、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区)、专家大院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当年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奖励5万元。对市级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奖励5万元、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2万元、县级科技型小微企业奖励1万元;对于中、省、市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研发中心等研发平台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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