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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平利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环节上下功夫,建制度、重联系、严督查,保证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效益。
注重制度完善,加强资金管理。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性质和范围,印发了《平利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扎紧了笼子,规范了资金使用程序,保证了资金安全。
注重横向联系,及时下达资金。对每一笔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财政局在最短时限内主动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并与各项目主管单位及时衔接,明确资金分配方案,下达资金文件,确保在1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拨到项目主管单位或镇资金专户。
注重资金监管,定期督查通报。成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组,不定期到项目主管单位了解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严查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行为,杜绝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对各镇管理使用资金情况,实行每周检查评比通报,促进了资金支出报账进度,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10月底,平利县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219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投入328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938万元,为全县脱贫攻坚加速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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