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质监罚字[2017]003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7-118690 发布日期 2017-08-24 09:52
来源 安康市质监局
内容概述 (安市)质监罚字[2017]003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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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安康市南方商务(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商场销售以不合格服装产品冒充合格服装产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市)质监罚字[2017]003号

处罚类别

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

该公司销售的银梦骄牌女大衣经安康市纤维检验所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康市南方商务(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商场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902MA70J1KX3F

工商登记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任军

处罚结果

1、 责令停止销售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银梦骄牌女大衣

2、罚款壹万壹仟肆佰肆拾伍元。

 

处罚立案日期

2017年6月30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年8月16日

处罚机关

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救赎渠道

接到处罚决定书六十日内向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安康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六个月内依法向汉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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