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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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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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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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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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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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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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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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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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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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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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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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食药监食罚[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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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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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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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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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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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罚款、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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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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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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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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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食药监食罚[20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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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的食品原料及无标签的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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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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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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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的食品原料及无标签的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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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产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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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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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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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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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食药监食罚[2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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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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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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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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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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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没收违法产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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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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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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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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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食药监食罚[2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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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的食品虚假标注质量等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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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生家乐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民生家乐安康巴山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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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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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的食品虚假标注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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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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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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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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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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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食药监食罚[20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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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未对采购食品原料进行查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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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扬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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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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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未对采购食品原料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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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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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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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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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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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食药监食罚[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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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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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科集团大拇指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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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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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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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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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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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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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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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食药监食罚[20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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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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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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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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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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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没收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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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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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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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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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食药监妆罚[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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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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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乾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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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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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未经批准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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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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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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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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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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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食药监妆罚[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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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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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国安大药房张滩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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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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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未经批准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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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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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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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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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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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食药监妆罚[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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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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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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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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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未经批准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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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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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履行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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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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