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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关于阶段性降低费率取得的成效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7-119742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14:03 |
来源 | 安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关于阶段性降低费率取得的成效 |
2017年,安康市继续实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失业保险从原来的单位缴纳2%下调至0.7%,个人缴费从原来的1%下调至0.3%;全市如按原费率征收,应征失业保险基金8500万元,降低费率后,基金收入仅为1925万元。基金收入大大减少了,但却实实在在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全市仅失业 保险费一项就为企业减负6575万元,而失业保险待遇项目比以前更多、更全,这大大增加了企业参保积极性,同时也让很多经营困难的企业享受到了更优惠的政策,增强了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单位缴费从原来的0.6%下调至0.3%。全市如按原费率征收,应征生育保险基金3588万元,降低费率后,基金收入仅为1494万元。基金收入大幅减少,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全市生育保险费为企业减负2094万元,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积极性提高了,选择性参保的单位减少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女职工权益。但同时,二孩政策正式放开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成倍增长,截止2017年11月底,市本级已出现累计赤字,其中当期收入620万元,当期支出1985 万元,累计赤字202万元。建议恢复原费率,否则生育保险基金将处于高风险预警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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