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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河县新农合为农民报销医药费367.26万元

    作者:唐先喜 吕莉 时间:2007-08-22 10:15 来源: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白河县委、县政府构建和谐白河、实现社会事业突破发展的重要内容,有效缓解了白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新农合基金管理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坚持实行“银行结算、集中管理、专户储存、专项专用、封闭运行”的方式,以让农民得到最大实惠为出发点,科学合理制定补偿方案,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管理规定,整体发展势态良好,运行平稳,基金支出总体符合预算管理规定,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拥护。
    今年元至7月份,全县共有11183人享受合作医疗补助,受益面达7%,累计报销367.26万元,基金使用率为46.7%。其中大病住院报销4092人,住院总费用1012.77万元,人均费用为2475元,补偿率为35%,人均补偿金额为858元。家庭帐户有7091人报销16.2万元,人均补助22.8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按病种划分:单病种618人次,报销金额52.49万元,报销比例为59%;非单病种3474人次,报销金额298.24万元,报销比例为32%。住院患者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有20%的患者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人均住院费用5551元,人均报销1399元,报销比例为25%;有80%的患者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人均住院费用1670元,人均报销716.5元,报销比例为43%。
    元至7月,计划生育住院分娩补助207人,报销金额20.91万元,残疾人复明手术补助9人,报销8550元,达到万元封顶线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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