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发出通知,安康市汉滨、旬阳、白河三县(区)被确定为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示范县。根据《培育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示范县工作方案》要求,经县(区)、市政府申请推荐,在综合评审的基础上,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确定了31个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示范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白河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制定了切合实际的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到位,措施得力,基本实行了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统一管理,县域内产业聚集特征比较明显,具有一定的资源、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在区域经济中具有较强代表性,在发展中小企业壮大县域经济方面创造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为全省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被确定为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示范县。通知要求,各示范县必须严格按照《培育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示范县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思路,发挥优势,抢抓机遇,在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工作力争实现6个新突破。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职能建设,示范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确保年底前实行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有制经济 “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二是建立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投入机制,每个示范县都要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三是制定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按照发展目标要求,层层分解任务,逐年抓好落实;四是围绕省上确定的四大基地和六大支柱产业,培育县域主导产业,加强园区建设,推进企业集中和产业聚集;五是抓好项目建设工作,示范县每年项目建设个数和总投资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六是要结合本县(区)实际,突出重点,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知指出,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将按照《培育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示范县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向示范县倾斜,优先支持示范县建设;并与示范县签订工作责任书,制定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示范县考核办法,每年对示范县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加快建立领导包抓和处室联系示范县制度、示范县统计直报制度、中小企业及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季报制度;示范县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进展不大,缺乏积极性的县(区)取消示范县资格,对发展快,成效突出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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