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具有公权力,审计干部寻租权力的主要机会在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等审计对象。为了把好这一主要廉政风险点,安康市审计局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在开展每一项审计工作中,将审计干部纳入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有效落实依法审计、廉洁审计。
安康市审计局自2014年开始有效探索审计工作全覆盖、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以来,审计创新工作就受到国家审计署和中省媒体的关注,创新成果日益丰富,单位也荣获各种荣誉。透过一个又一个工作成果,一项又一项殊荣,根源在于该局用“铁的纪律”锻造了一支“铁的队伍”。该局结合“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在夯实“监督责任”上,牢固树立全覆盖的监督理念,对审计干部和审计工作,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该局首先构建起无盲区、无死角的内部监督体制,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全市审计系统干部负责监督,党组成员落实对各分管科室的监督,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科室人员的监督,各审计项目组从组长到主审负责对审计组成员的监督。
在厘清责任的同时,该局纪检组按照国家审计署关于审计干部“八不准”的要求,聘请被审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为廉政监督员,各审计组完成项目审计后,被审单位要为审计组出具书面廉政鉴定或《廉政回执单》。局纪检组每年对各科室在审计中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连同廉政鉴定、廉政回执单一并入档,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凡有违纪情况发生,年终考核不得评优。在审计职责的履行、审计质量的保证与审计成果的运用上,该局纪检组通过全过程的工作监督,对通过审计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没有据实反映或故意隐瞒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从严予以追责,真正做到监督必严、违纪必究。
将审计干部纳入全方位监督以来,全市审计系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社会评价越来越好。2017年12月,安康市审计局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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