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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坪:落实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

    作者:计玫 时间:2018-02-28 09:44 来源:镇坪县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奋力加快追赶超越步伐,镇坪县政府领导包抓推进,落实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
      一是县政府分管领导包抓。按照县政府领导班子分工,结合单项重点工作安排,每个项目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包抓,各包抓责任领导负责,逐个项目召开现场办公会,下发会议纪要并附项目建设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计划表,明确任务、夯实责任、限定时限,跟踪解决项目审批、开工、备案和建设推进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完成包抓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实现年度投资计划。
      二是责任单位狠抓。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项目前期、开工、备案、建设各项工作。按照一个项目成立一个推进班子的要求,2018年1月底前将项目推进责任人报包抓领导和县政府督查室备案。对项目推进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主动与涉关部门沟通,对需要包抓责任领导协调的相关问题,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汇报到位,提请包抓责任领导现场协调解决,并按会议纪要统筹组织落实。
      三是投资备案。县发改局、统计局负责做好投资备案指导、督办和每月排名通报。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每月20日前将重点项目进度和次月统计备案资料报送至县发改局,同时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报送至县统计局。各配合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范围,主动协助、配合责任单位,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支持,形成项目建设合力。
      四是督查考核问责。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负责,严格按照《镇坪县重点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办法》,对重点工作实施督查、考核,符合问责情形的移交县监察委严格问责。
      五是建立实绩档案。各项目主抓单位负责实绩档案推荐意见,责任领导初审后交县发改局汇总,每季度末提请县政府党组会议审定,县发改局负责根据县政府党组会审定意见,建立项目工作实绩档案并转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委备案,作为干部任用和问效问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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