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物价局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陕西省2018年春季中小学收费公告》的通知 安价发〔2018〕18号
各县(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市直各相关中小学: 现将《陕西省2018年春季中小学收费公告》(公告[2018]第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2018年春季中小学收费公告.pdf
安康市物价局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教育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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