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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通知,对2008年、2009年两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师范和医学专业本科生实施助学金计划。
资助的范围是省属普通高校师范、医学专业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有志到市内乡镇农村从医从教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以助学金形式资助,学生毕业离校后金额不变,以奖励金的形式发放,助学金与奖励金合并发放时间为师范专业4年,医学专业依据其学制分别为4—5年。实施步骤是:振兴计划实施县区人事部门征集2008年、2009年需求信息,高校依据需求计划组织学生申请报名,省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市、县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对报名学生进行考评选择。经核准的受助生与省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的协议,师范专业农村基层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医学专业农村基层服务年限不低于六年。受助生毕业后由省人事厅负责安置,省教育厅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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