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在全面推行单位党员“双向管理”的基础上,又建立“四项机制”,进一步深化单位党员“双向管理”内涵。
一是建立年度注册机制。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居住在社区的党员,每年4月底前必须到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注册。注册可采取本人到社区党组织现场注册、电话注册、单位党组织到社区集体注册等多种形式,提倡党员本人到社区党组织现场注册,社区党组织要做好登记工作,健全单位党员“双向管理”档案,准确掌握社区内单位党员人数、特长、服务意愿等基本情况。新发展的党员、工作单位变动和居住地变更的单位党员,本人应及时到社区党组织重新注册。
二是建立情况反馈机制。社区党组织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向单位党员所在党组织反馈、汇报单位党员在社区接受管理、活动情况。单位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年终考核时应主动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社区党组织应与单位党员签订《机关单位党员“双向管理”协议书》,并按单位党员的特长、服务意愿,将其编入法律援助、医疗服务、治安巡逻、卫生保洁、便民服务等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开展活动,让单位党员在社区开展活动有舞台,发挥作用有平台。同时按照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单位党员民主评议、考核评比等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党员单位党组织反馈情况。单位党组织积极组织党员填写《双向管理登记卡》,同社区党组织保持双向联络,主动提供本单位党员的个人照片、家属配偶、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及从业职位等具体信息。
三是建立“不作为告诫”机制。单位党员不能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认真执行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完成社区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参与赌博、宗教和封建迷信等活动将实行“不作为告诫”。对被告诫的“不作为”单位党员,由社区党组织会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找其谈话,指出存在问题,进行告诫。经教育不改的,由单位党组织进行组织处理,年度民主评议定为基本合格以下格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