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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四项攻坚行动”专项督查

    作者:姜雪 时间:2018-04-12 09:43 来源:市安监局 字号: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四项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掌握全市道路交通、石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四项攻坚行动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近日,市安委会决定,从4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每月集中5天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四项攻坚行动”督查检查。
      一是加强领导。市安委会成立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综合督查工作组,分别由3名县级领导带队,对全市12个县区“四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二是细致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检查与行业执法检查结合、全面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在每个县区抽查2个行业部门、2家企业,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当场指出,督促整改落实;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立即停工停产,落实事故防控和整改治理措施,要求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三是严肃追责。对发现在开展“四项攻坚行动”中敷衍塞责、推进不力,不积极主动配合、相互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问题、推卸责任等慢作为、不作为、不担当的,将约谈地方政府及部门主管领导,问责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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