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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开展“党员诚信经营示范门店(企业)”创建活动

    作者:毕双平 陈职 时间:2007-10-22 15:57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岚皋县在个体私营党员中全面开展“党员诚信经营示范门店(企业)”创建活动,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拉动一方发展。
    明确创建内容。创建活动在深入调查、多方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制定标准,细化内容,把比文明礼貌、比优质服务、比诚信经营,作为争创文明诚信经营示范门店活动的重要内容,把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照章纳税、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礼貌待人、童叟无欺、货真价实、和睦相处和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等10余项细则作为创建基本条件。
    搭建创建载体。扎实开展“四查四看四必须”主题实践活动,即:查思想认识,看是否有欺行霸市的思想动机;查商品渠道,看商品来源是否正当;查商品库存,看有无变质商品待售;查销售情况,看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必须挂牌上岗,把身份亮出来;必须文明诚信,把形象树起来;必须确保质量,把信誉打出来;必须带头示范,把群众带出来。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个体私营党员的诚信经营意识,自觉抵制商业欺诈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良好环境。同时,做好抓点示范,在不同区域培养确定1-2名个体党员经营门店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强化创建措施。隶属党委与个体私营党员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确经营者的经营义务,引导经营者严格自律,诚信经营。设立个体私营党员岗位牌,通过向消费者发放“党员诚信经营承诺卡”和“商品服务信誉卡”,公布经营者姓名、联系电话、监督单位及承诺事项,广泛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定期组织工商、税务、公安、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党员诚信经营示范门店”创建责任主体进行明察暗访、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被投诉的不诚信经营行为在县内媒体进行曝光。按照党员申请、支部申报、党委初审、社会公示、创建领导小组审核的办法,每年度评选10个“党员诚信经营示范门店(企业)”,并挂牌,予以重奖。
    据统计,目前全县已有57名个体私营党员和12家民营企业参加了“党员诚信经营示范门店(企业)”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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